衛生保健組

111學年度「遠離菸害,健康無礙」 校園戒菸班

個人資料提供聲明

本同意書說明衛生保健組將如何處理本活動所蒐集到的個人資料。

當您勾選「我同意」並簽署本同意書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

一、基本資料之蒐集、更新及保管

1.本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在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依據本校【隱私權政策聲明】,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請於申請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

3.本組因此次活動執行業務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E-Mail、學號/身分、系所/部門。

4.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校申請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5.若您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您將損失相關權益。

6.您可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1)請求查詢或閱覽。(2)製給複製本。(3) 請求補充或更正。(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5) 請求刪除。但因本組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組得拒絕之。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請參考本校【隱私權政策聲明】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校連繫。但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組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二、 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1.本組為執行本次活動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組蒐集的目的不同時,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您可以拒絕向本組提供個人資料,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

3.本組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期間為即日起3個月內,利用地區為台灣地區。

三、基本資料之保密

您的個人資料受到本校【隱私權政策聲明】之保護及規範。本組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組將於查明後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四、 同意書之效力

1.當您勾選「我同意」並簽署本同意書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您如違反下列條款時,本組得隨時終止對您所提供之所有權益或服務。

2.本組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本組將於修改規範時,於本網頁(站)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接受本服務。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3.您自本同意書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除非本同意書條款有明確規定,均不構成本同意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

五、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