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校園登革熱防治
一、有鑑於中南部登革熱疫情持續上升,國內今年(112年)截至9月4日累計4,338例本土病例,個案分布於臺南市3,788例、雲林縣302例、高雄市157例、屏東縣26例、桃園市11例、新北市10例、臺北市及嘉義縣各9例、臺中市8例、新竹市6例、彰化縣4例、南投縣3例、新竹縣及苗栗縣各2例、嘉義市1例;全國已有半數以上縣市出現病例,病例數為近10年同期次高,需全校教職員生提高民眾警覺,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二、登革熱疫情持續升溫,台灣已出現多起本土登革熱個案,惠請全校各單位(權責單位或建物管理)應主動落實「巡」覓病媒孳生源、「倒」乾積水容器、「清」除環境廢棄物、「刷」淨斑蚊蟲卵等,巡、倒、清、刷4步驟,才能遠離登革熱威脅。
三、衛生局接到疑似病例通報,對於病例居住地、工作地,其他可能感染地點及在病毒血症期間停留達2小時以上之地點,將於48小時內至前述地點進行相關防治工作(如孳生源清除與查核工作等),以迅速撲滅病媒蚊,避免疫情擴大或再出現其他登革熱病例。
四、如拒絕配合衛生局孳生源清除、查核,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可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如衛生局通知將強制進入您的住家實施防疫工作,您如果不在,衛生局(所)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會同相關人員強制開鎖進入您的住家實施防疫工作,若當場查獲病媒蚊孳生源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可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以上罰緩由權責單位或建物管理自行負)。
五、若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
六、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如於疫情發生地區,周邊半徑四百公尺範圍之公、私場所,其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接受防疫人員實施病媒蚊孳生源檢查、強制戶內外孳生源清除與查核及必要之殺蟲劑空間噴灑或其他化學防治性措施,如拒絕配合將依法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如經檢查發現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將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以上罰緩由權責單位或建物管理自行負)。
七、防疫相關資訊請逕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www.cdc.gov.tw/)「國際旅遊與健康」及「傳染病介紹/蟲媒傳染病/登革熱或茲卡病毒感染症」項下查詢,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八、疑似案例或確診案例請立即通報校方,上班時間通報衛保組,電話:03-280-4814;非上班時間通報校安中心,電話:03-280-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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