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健康服務計畫

2192024-09-19

一、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

依據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1 條。預防不自然的姿勢以持續長時間從事作業,或反覆以特定姿勢與方式從事作業,而增加肌肉骨骼系統傷害等職場肌肉骨骼疾病。

1.辦公室工作員工如有肩頸痠痛問題,臨場健康服務可針對工作桌子、螢幕高低位置等進行改善建議。

2.高重複性或負重作業,則可透過人因性評估工具來評估工作的人因性危害風險,並據以改善。


二、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2 條,避免長時間工作、輪班、伴隨緊張工作等等異常工作負荷量造成員工過勞。

1.有高血壓與糖尿病的員工,若加班時數過長,綜合評估是否會有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高風險,根據其狀況做醫療建議或加班限制,避免其促發腦心血管相關疾病。

2.伴隨緊張的工作環境,合併員工的過勞量表分數過高,也需視情況給予工作或醫療建議,避免過勞情形。


三、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 條。避免員工在工作場所遭到職場暴力,包含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騷擾、性侵害等,採取語言、心理、肢體暴力預防措施,並在學校中建立相關通報機制,使不法侵害情事能盡早處理和協調完成。

1.員工在職場遭受職場霸凌,除建立通報機制及早通報處理外,後續的諮詢與工作調整也需臨場健康服務醫師進行協助。

2.工作環境有容易產生不法侵害的危險因子,需針對此做出預防措施。

3.同仁有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情事,必須協助處理,積極聯繫警察單位調查。


四、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0、31條。對於女性勞工從事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所採取之措施,包括危害評估與控制、醫師面談指導、風險分級管理、工作適性安排及其他相關措施,針對預備懷孕、懷孕中、產後一年、哺乳階段女性員工進行健康保護,避免職場危害造成母親與嬰兒的健康危害。

1.懷孕女性的工作場所中若有噪音、游離輻射、某些母性危害化學物質暴露,應根據環境測量數值,判斷其母性健康風險。如果作業場所空氣中化學物暴露濃度超過容許暴露標準的1/2以上,則立即採取各種工程方法,如取代或製程改善、增加排氣等,如無法改善,應告知女性員工可能之危害,並調整其工作。

2.懷孕階段若有輪班作業,且有夜班,需嚴格禁止,班別以白班為宜。

電話03-4227151#5727003-2804814

傳真03-427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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