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期--服藥上路有風險?小心藥駕影響行車安全

4292025-07-10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確規範,禁止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類似的管制藥品後駕車。然而,許多日常使用的藥品也可能對身體機能產生影響,進而影響駕駛能力,卻常常被民眾忽略,本次邀請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林庭宇藥師分享相關注意事項。

      如市售綜合感冒藥品中,含有多種能緩解感冒症狀的成分,包括止痛退燒(如acetaminophen)、止咳(如dextromethorphen、codeine)、化痰、緩解流鼻水的抗組織胺(如chlorpheniramine)以及緩解鼻塞的麻黃素類藥品(如phenylephrine、methylephedrine)等。其中抗組織胺與某些止咳的成分有可能引發疲倦、嗜睡、頭暈或視力模糊等副作用,因此建議在身體不適且服藥期間,應避免自行駕駛,可改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以確保安全。

      此外,若服用鎮靜安眠類藥品(如triazolam、zolpidem、lorazepam等),可能導致昏昏欲睡、注意力下降、協調力減弱,影響判斷力與反應時間。即使前一晚服用安眠藥隔天起床後仍有倦怠或頭暈等情形,也應避免駕駛行為。

5 大安全守則,讓用藥與行車更安心

為避免藥品影響行車安全,民眾在用藥與駕駛之間應遵循以下五項原則:

1.用藥前詳閱說明:

使用任何藥品前,詳讀藥袋標示、注意事項或藥品說明書等資訊,如不確定對駕駛能力影響,可主動諮詢專業醫療人員,評估安全性。

2.服藥後留意身體反應:

若出現頭暈、嗜睡、視力模糊、肌力下降等現象,建議暫停駕駛,並避免於駕駛中途服用可能影響判斷的藥品。

3.出現警訊立即停車:

駕駛過程中如出現注意力不集中、嗜睡、應變能力下降或視力障礙等警訊,應立即靠邊停車,切勿勉強行駛。

4.主動告知用藥需求:

若從事駕駛相關工作,就診時應主動告知醫師,討論是否可選擇對駕駛影響較低的藥品,或調整服藥時間以降低風險。

5.慢性疾病治療勿中斷:

若本身有癲癇、心律不整、憂鬱症等需長期用藥的病症,不可擅自停藥;亦應注意劑量變動後可能對身體造成的反應,必要時諮詢醫師調整駕駛安排。

資料來源:食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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