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生活節奏快速,外食或外帶已成常態,各式食品容器也日益多元。
從塑膠袋、塑膠碗杯到防滲透淋膜紙碗,這些便利的容器同時也引發消費者對「材質安全」的關注。
本文將解析塑膠食品容器的材質與法規規範,幫助民眾安心使用。
塑膠是由許多化學單體經聚合反應形成的高分子材料,製造過程中,依用途不同,可能會加入色素、抗氧化劑或塑化劑,改善外觀、提升耐用性或調整柔軟度。
常見的材質包括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及矽膠,各有不同特色:
1.PET:常用於礦泉水瓶、碳酸飲料瓶及透明食品包裝。
2.PE:依密度分為低密度聚乙烯(LDPE)與高密度聚乙烯(HDPE),前者質地較柔軟,用於輕薄塑膠袋;後者結構較堅硬,廣泛應用於牛奶瓶及厚塑膠袋等。
3.PP:耐熱性佳,常見於飲料杯蓋及可重複使用的食品容器。
4. PVC:本身較硬,常藉由塑化劑來增加柔軟性,早期的保鮮膜即常採用此材質;而PE與PP因材質本身具彈性,一般不需額外添加塑化劑。
5. PVDC: 材質本身含氯,在製造軟質保鮮膜時會添加塑化劑以增加延展性,當接觸高溫、高油或酸性食物時,可能會有塑化劑或氯等化學物質溶出的風險。
為保障飲食安全,衛生福利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訂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針對塑膠容器規範重金屬、塑化劑及蒸發殘渣等限量,只要產品符合標準,在正常使用下並無安全疑慮。
依同法第26條規定,市售食品容器在販售前必須完整標示產品資訊,包括品名、材質名稱、耐熱溫度、使用注意事項,以及標示「重複使用」或「一次使用」等字樣。若使用PVC或PVDC材質,還需標註「勿與高油脂且高溫之食品直接接觸」等警語,以提醒消費者正確使用。
食品藥物管理署除透過教育宣導輔導業者遵循法規,也會定期抽驗市售產品,對不合格產品依法裁處,確保食品容器安全及保障大眾使用安全。
資料來源:食藥署https://www.fda.gov.tw/TC/PublishOtherEpaperContent.aspx?id=1592&tid=5414&r=1323965546
電話:03-4227151#57270、03-2804814
傳真:03-4272405
Email:ncu7270@ncu.edu.tw
地址:320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 中正圖書館 1 樓
瀏覽人次:0